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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9-25    作者:     审稿: 张韬    点击量:

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研究生工作部通知,现将2023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奖助项目

参评荣誉称号、奖学金和申请资助均须满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批准的国际校际交流学习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道德品质优良,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3)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且学业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缺考或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

4)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按规定缴纳学费(含住宿费),按时完成学籍注册。 

奖助项目

评审方式

特别说明

国家助学金

参与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确认拟受资助资格

研究生无故不提交或不按期提交认定申请的,将视作自动放弃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取消资助资格。

特别助学金

材料评审

学制内,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不予参评。

荣誉称号

1.学制内,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参评;

2.优秀研究生干部应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各二级研究生会成员须获得过“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

3.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应届生参评,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产生;

4.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当年不得重复获评。

学业奖学金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者(学制)不能参评。

国家奖学金

材料评审

答辩评审

优秀研究生标兵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者(学制)不能参评;须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可参评。

二、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张

主任:杨仕元、祖立义

员:李 伟、银西阳、徐婧菲李芳芳

纪检监督员:张劲松

三、时间安排

(一)国家助学金

9月22日前学院完成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审核认定、评议公示等工作;

9月27日起研究生院开展复核、公示、录入认定结果等工作;

10月中下旬根据认定结果发放9-10月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二)特别助学金

预计于10月初进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荣誉称号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不得重复申请。根据学校确定的分配指标,结合申请情况,同等条件下按照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之规定,按学业得分高低确定推荐人选。若遇得分相同等特殊情况,原则上按学术论文、课业成绩、科研成果得分的优先序确定推荐排序。学院按照学校名额等额评定院级荣誉称号。

9月2717:00学生本人填报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并准备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学院办公室(7教303)

10月8日前学院组织评选,并将初评结果公示3天;

10月10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评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纸质档)提交至学校复审

10月下旬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公示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

(四)国家奖学金

10月1312:00学院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答辩、评审相关工作。期间须通过公开答辩的形式完成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答辩安排应至少提前两天报办公室,各类评选结果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参评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详细信息。

10月21日前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盖章)、成果和学术交流支撑材料学校

10月23日-25日申报信息进行复核;

10月下旬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会,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预计11月底发放奖金。

(五)学业奖学金

10月17日前开展研究生1-4等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并召开评审会评审相关工作,获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20日前将学业奖学金拟获评名单电子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4等)盖章的纸质档报学校

10月下旬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会审定初评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预计11月底发放奖金。

(六)研究生优秀标兵

预计于11月初开展评选工作,具体评选要求和流程将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应当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研究生申请奖学金需满足相应的实践活动要求和学术成果要求详见研究生工作部通知(https://yan.sicau.edu.cn/info/1045/10406.htm)。认定截止时间为提交材料之日。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提交的成果为在读期间累计成果,申报学业奖学金所提交的成果为年度成果,且同一成果、同一奖项只能使用1次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校研发2023〕26号

2.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实施细则(试行)

   3.2023年研究生荣誉称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

4.研究生奖助评选表格汇总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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