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关于四川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2024-05-13    作者:     审稿:     点击量:

全院同学:

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公共管理学院拟定于20235月17日召开四川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四川农业大学章程》《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普通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6.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与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一年内无必修课、选修课不及格(不含双学位课程、辅修课程)。

7.本次学代会在5月中旬召开,故学代表不含2024届毕业生。

(二)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选举单位

212223级各小班为学代会学生代表的一个选举单位,学代会代表选举单位共计20个。

2.正式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68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3.选举原则

代表候选人由小班按分配名额(附件1组织学生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开展班会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差额形式,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

4.代表构成

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请各选举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把握。(各单位推荐人选中最好有1名女生代表,尽量少推荐学生会骨干)。

5.代表选举程序

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以及我院学生小班实际情况,本次代表分为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两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小班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2)正式代表选举

学生正式代表须经代表候选人所在班级大会中差额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小班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多者成为正式代表。

二、工作要求

1.各小班学生代表选举工作务必在515日(周三)22:00前结束,并在选举前将选举时间和选举方式依据附件1报送至督察员:

叶千頔(电话:17738310347QQ2759039403

郭太彧(电话:18108095838QQ1832281785

付雅洁(电话:17782166514QQ1160441967

学院将进行抽查。

2.选举结束后请将选举证明材料(现场选举照片1-2张)及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2515日(周三)晚上2400,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63281973@qq.com(邮件命名示例:人力202104学代表选举)

3.通知相应小班正式代表于515日(周三)22:00前加入QQ群:558514698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5月13日


Copyright © 2023 四川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