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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 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5-29    作者:     审稿:     点击量:

全院2021级同学:

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发表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学院认定流程

1.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版块”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3天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三、注意事项

1.上报流程: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级认定汇总表电子档(附件2、3)以“xx班级(格式以教务网为准)创新能力评价学术成果汇总材料”命名打包并于2024年6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1936500532@qq.com

2.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银老师(办公室电话:0835-2883208)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期刊目录参考

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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