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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学生工作任职履历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4-07-05    作者:     审稿:     点击量:

各位学生干部:

为完善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数据,客观、真实、公正地对学生干部工作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75日—2024715

二、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在学院学生党支部、学院党建·团委·学生会、各专业服务部、小班班委、院辩论队、院体育训练队、院艺术团工作的学生干部。

三、考核说明

考核对象职位 考核人 基础分 附加分
院主席团成员 党委办公室老师



21级合格1分(最多认定2个岗位,第二个岗位0.5分)


22.23级合格2分(最多认定2个岗位,第二个岗位1分)







优秀3分

良好2分

(第二职务折半)

学生党支部支委 党委办公室主任及党建中心主任
班委(8人) 小班自主考核
部长 主席团
专业服务部部长 负责老师
院辩论队队长、院体育训练队队长 指导老师
党建、团委、学生会以及专业服务部部门成员 部长
院艺术团团长 指导老师
院体育训练队、院艺术团成员 队长/团长

优秀2分

良好1.5分

合格1分

(赋体育/美育附加分)


注:优秀、良好率均不超过所在学生组织总人数的20%40%(不实行四舍五入,优秀不占用良好名额);院辩论队成员、院艺术团成员的分数赋在美育-艺术团训练板块;院体育训练队成员的分数赋在体育-体育队训练板块。

请各相关人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以下附件后交至相应考核人进行审核,由考核人审核无误后指派一位负责人汇总提交。附件1:《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加分表(附加分)》,附件2:《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加分表(基础分)》,附件3:《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情况说明(必填)》。

四、成绩构成

1.主席团、党支部支委(全院所有支部)、小班班委8人)、院党建·团委·学生会部长和干事、专业服务部部长和干事、院辩论队队长/院体育训练队队长和院艺术团团长考核成绩由基础分和附加分构成:其中21级基础分1分(第一职务),附加分优秀3分、良好2分;2223级基础分2分(第一职务),附加分优秀3分、良好2分。其中优秀、良好率均为不超过所在学生组织总人数的20%40%;(不实行四舍五入,优秀不占用良好名额)。

2.院艺术团/辩论队成员、院体育训练队成员不纳入学生干部考核中,优秀2分,良好1.5分,合格1分,赋在美育-艺术团训练、体育-体育队训练板块。其中优秀、良好率不超过所在学生组织总人数的20%40%(不实行四舍五入,优秀不占用良好名额)。

例:团委组织部共19人,其中优秀名额不超过19×0.2=3.8,即优秀名额为3人;良好名额不超过19×0.4=7.6,即良好名额为7人。班委(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男/女体育委员、心理委员)共8人,其中优秀1人,良好3人。

五、注意事项

1.担任多个职务,最多按两个职务加分,第二职务加分按50%折算(此次上交原始分数,无需自行折算,后续折算由二课运营中心统一计算)。多个职务,只对最高的两个职务进行赋分,其他职务只记录不赋分

2.考核完成后各对应组织派一名负责人(班长、部门部长等)在715日前及时将组织考核结果汇总,并以“组织名称+考核结果+联系方式”(例:土管202305+考核结果+qq1485192669)的格式命名并以附件形式将压缩包发送至二课运营中心邮箱ggglxyekyyzx@163.com

如有其他疑问,请加入公共管理学院二课答疑群(群号:39813049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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