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22、23、24级小班同学:
寝室是我们在校重要的生活场所,干净卫生、和谐文明、健康安全的寝室环境对同学们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引导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寝室环境,帮助广大公管学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现面向22、23、24级全体同学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和对象
公共管理学院全体22、23、24级学生寝室。
二、活动流程
评选时间为11月底—12月底,由学院组织学生干部检查寝室,由工作人员统一评分选出文明寝室(原则上每班不超过一个),文明寝室中将择优推选出部分党员模范寝室(寝室至少有1名党员)。同时,将相关脏乱差寝室纳入寝室卫生整改名单,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积极、效果不理想的,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三、评分标准
项目 |
计分细则 |
基础分 (80分) |
寝室卫生 |
室内无异味。(10分) |
地面干净整洁。(5分) |
洗漱台及卫生间摆放整齐有序。(5分) |
垃圾定期清理。(10分) |
书桌、床铺上物品摆放有序。(5分) |
安全管理 |
无违规使用电器。(10分) |
未饲养小动物。(5分) |
无违规接插线板及电线。(5分) |
无其他安全隐患。(5分) |
内部管理 |
寝室成员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本学年未受到过处分。(10分) |
寝室成员之间关系融洽,能相互理解包容、互帮互助,无寝室矛盾。(10分) |
加分项(20分) |
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学业成绩突出,学风优良。(10分) |
寝室装饰或设计风格特色鲜明,具有创意且积极向上。(10分) |
四、奖项设置
文明寝室:颁发证书、授予挂牌、奖励生活物资等;
党员模范寝室:颁发证书、授予挂牌、奖励生活物资等。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学生寝室应在符合消防安全、不违反《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装饰寝室,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生活空间,如出现用彩灯等危险品装饰寝室、发现违禁物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等违规情况,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寝室文化建设事关同学们的健康生活、班风室风和学院形象,且本次查寝持续时间长,请各寝室积极参与、注意保持良好风貌;
3.“文明寝室”和“党员模范寝室”挂牌实行流动制度,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和流动;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会办公室及外联部:
廖同学(QQ:1463045301)
徐同学(QQ:481341147)
蔡同学(QQ:1519981471)
姚同学(QQ:3080008688)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