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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5-04-18    作者:     审稿:     点击量:

各师生党支部:

为做好学院2025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发展对象的确定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入党动机端正,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入党条件;

2.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及以上且取得党校结业合格证书(2024418日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近一年内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必修加权成绩(以教务网为准)或综合测评成绩(以学工系统为准)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2;

5.积极参加校院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主动承担学生工作,乐于服务师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6.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行举止;

7.通过班级评议应到会人数2/3以上同意;

8.研究生与青年教师根据入党条件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及程序

1.各团支部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须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团支书及时联系督查党员进行督查(督查党员名单见附件1)所有参加推优的学生应在其团支部大会上对自己上一自然年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阐述,且有2/3以上到会团员评议通过,经团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5年春季学期拟发展对象个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团支书将附件3(须班主任、督查党员签字后)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组织发展部。

二、党组织审核考察

1.各党支部结合发展计划,按照定性、定量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限额确定推荐人选。考察包括但不限于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工作情况、个人品质素养等。定性考察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的由支部大会,下同)负责,定量考察由学习成绩、二课分、操行得分等构成

2.党支部委员会通过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形成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经支委会的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后,逐一讨论和表决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员。未通过的拟定发展对象,支部应安排专人对其谈话作说明,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并帮助督促其改进。

3.各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党委审核通过后,审查备案,并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参加校党校发展对象培训

根据学校党校安排,发展对象人选参加学校党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四、党组织讨论发展

发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开展班级审查、预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等工作。

五、日程安排

(一)418-420日:各团支部组织开展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并向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将团支部所有评议票的纸质档(见附件2)以及《2025年春季学期拟发展对象个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的纸质档于4月2216:20-18:00交至文法楼312。电子档于42018:00前发到邮箱692978376@qq.com(文件名为专业年级班级,如人力202202);

(二)421-4月23日:拟发展对象名单公示;

(三)424-428日:学院党委审核后,党支部组成考察小组从小班同学、班主任、学生组织、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等渠道对其从思想品德、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入党动机、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考察;(各党支部安排推优对象进行谈话,推优对象应准备好3分钟的PPT展示和2分钟的现场问答,支部根据定性考察(占60%)、定量考察(占40%)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推优对象情况后进行遴选);

(四)429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根据发展党员计划名额,综合考虑拟发展对象考核、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五)5月6-5月12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函调)。党支部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5月中上旬:学校组织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七)6月中上旬: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若对发展党员工作有疑问请咨询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同学QQ:692978376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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