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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组织2025届毕业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2025-04-29    作者:     审稿:     点击量:

公共管理学院2025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发放至各班级,并组织毕业生规范填写。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登记表》是个人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政治审查、干部选拔、职称评审等事项。请各班级和毕业生务必认真对待,如实、规范填写。

2.组织保障

各班级需通过班会等形式传达通知要求,做好填表指导和内容审核工作。班主任负责审核学生填写内容,组织完成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学院负责复审并填写院系意见,确保内容真实、客观。

3.时间安排

学校意见日期统一为2025年6月10日,院系意见日期早于学校意见,班级鉴定日期早于院系意见,自我鉴定日期早于或等于班级鉴定日期。

二、具体规范

1.填写要求

  (1)《登记表》每人一份,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完整,不得留白,不可大面积涂改;

  (2)填写前需仔细阅读《登记表》中的“填表说明”,建议先拟电子档,审核无误后再正式填写;

  (3)自我鉴定需以第一人称总结大学期间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能力特长等方面表现,字数约800字,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不得出现不当言论;

  (4)班级鉴定需以第三人称撰写,字数不低于200字,内容涵盖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社会实践、人际关系等方面表现,避免雷同;

  (5)后附《登记表》填写参考模板(附件1)。

2.审核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完成后,由班主任审核并签署班级鉴定意见;

(2)学院复审后填写院系意见,加盖公章;

(3)最终由学校统一填写学校意见并盖章。

三、注意事项

1.各班级需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每位毕业生,确保填写工作按时完成;

2.《登记表》需使用学院统一发放的表格,不得擅自打印或更换,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职业发展部工作人员;

3.学校将对《登记表》进行逐一检查,未按要求填写的,将退回学院重新组织填写(原则上仅反馈一次)。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团委职业发展部工作人员:

罗同学:838353039(QQ号)

谭同学:3221730862(QQ号)

刘同学:3256625476(QQ号)

共青团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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