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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6-10-15    作者:     审稿:     点击量:


各党支部:

为做好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发展对象的确定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入党动机端正,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入党条件;

2.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及以上且取得党校结业合格证书(2025年9月23日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政治面貌必须为共青团员;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近一年内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必修加权成绩(以教务网为准)或综合测评成绩(以学工系统为准)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2;

6.积极参加校院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主动承担学生工作,乐于服务师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行举止;

8.通过班级评议应到会人数2/3以上同意。

(二)推荐名额及程序

1.各团支部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须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团支书及时联系督查党员进行督查(督查党员名单见附件1)。所有参加推优的学生应在其团支部大会上(未到会的团员不得超过团员总数的1/10)对自己上一自然年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阐述,且有2/3以上应到会团员评议通过,经团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拟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3),团支书将附件3(须班主任、督查党员签字后)交至学生党建服务中心教育服务部工作人员。

2.在此基础上,党支部结合发展计划,经考察后综合确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二、组织考察

(一)党支部组织开展对推优人选综合考察,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定量考察占40%、定性考察占60%。考察包括但不限于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工作情况、个人品质素养等。定性考察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的由支部大会,下同)负责。定量考察计分方式为:

P=S+I+N+T+E

P为定量考察累积得分;S为有效必修加权平均分(以教务网即时为准),I为第二课堂累计综测分(以第二课堂成绩单即时记载为准),N为操行得分×60%(以最近一学年学工网考评为准),T为理论考试成绩×40%,E为附加项得分(满分6分)。 附加计分项:

评分内容

分值

近半年参与党建部门组织的活动

0.5分一次,上限2分

志愿四川志愿时长

80-100小时(含80)加2分,100小时以上加4分

补充说明:1.理论考试须达合格,方能计分;

2.如有省外志愿服务时长,以相关省(市、区)官方平台为依据,标准相同。

(二)支部委员会依据发展对象推优定量考核结果,结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综合表现,初步筛选拟定发展对象人选,并组织开展定性考察。

支部面谈形式为支部组织人员与拟发展对象人选谈话,主要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与理解、服务师生及表率作用发挥情况;

师生面谈形式为支委组织人员与拟发展对象人选的班主任、班级负责人或同学、部门负责人或同事(一般3-5人,人员由支部综合确定)进行谈话了解,主要考察其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日常一贯表现和服务集体、服务师生、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

谈话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备案。支部面谈一般在师生面谈后进行。

(三)经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结合班主任日常考察综合评分及书面评价后,逐一讨论和表决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员。未通过的拟定发展对象,支部应安排专人会同班主任共同对其谈话作说明,结合班主任日常观察精准指出其在学习、纪律、集体服务等方面的具体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要求,并由班主任协助支部跟踪帮助、督促其整改提升。

各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党委审核通过后,审查备案,并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党组织讨论发展

发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开展班级审查、预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等工作。 

四、党组织讨论发展

发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开展班级审查、预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等工作。     

五、日程安排

(一)10月15日-10月17日:各小班团支部组织开展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并向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将团支部所有评议票的纸质档(见附件2)以及《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拟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的纸质档于10月17日16:20-18:00交至文法楼313。电子档于10月16日20:00前发到邮箱3325155591@qq.com(文件名为:“教务网格式班级名称+拟发展对象材料”,如“人力202302拟发展对象材料”);

(二)10月19日-10月23日:拟发展对象名单公示;

(三)10月24日-10月25日:学院党委审核后,党支部组成考察小组从小班同学、班主任、学生组织、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等渠道对其从思想品德、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入党动机、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考察;各党支部安排推优对象进行面试谈话,推优对象应准备好3分钟的PPT展示和2分钟的现场问答,支部根据P分(占60%)、Q分(占40%)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拟发展对象的建议推荐顺序;

(四)10月26日前: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根据发展党员计划名额,综合考虑拟发展对象考核、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五)10月27日-11月2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函调)。党支部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11月中上旬,学校组织发展对象培训班;

(七)11月下旬: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若对发展党员工作有疑问请咨询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教育服务部: 倪同学 QQ:3325155591; 任同学 QQ:3082519713; 韦同学 QQ:3578106009。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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