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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3-10-28    作者:     审稿: 祖立义    点击量:

全院各小班,各班主任:

经与中国农业银行雅安市雨城支行沟通,现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首贷

(一)申请对象

原则上是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成功的学生。

(二)贷款额度

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工作安排

1.申请报名。10月31日下午18:00前,有贷款意愿同学按照要求填写附件5并将电子档发送至学权邮箱(xsqyb2023@163.com),并加入官方QQ群(群号:252342817),进群后将备注改为“(本科)学院+学号+姓名”;

2.现场办理。学生提前了解《助学贷款注意事项》(附件7),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学生携带相关材料于11月6日上午10:00-11:30前往综合楼214进行现场办理,请进行现场办理的同学提前10分钟到场。

(四)面签时申请人需准备材料清单

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自行准备原件一份,事先不得签名);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4.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留名栏签名后正反面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5.无婚姻登记申明(附件3,一份);

6.征信查询授权书(附件2,一份);

7.面谈笔录(附件4,一份);

8.个人信贷客户信息授权书(附件6,一份);

9.借款人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及借款人与其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全部复印后需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签鲜章一份)。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

办理对象

2023-2024学年前已成功申请并签订了当前学年贷款需求的同学

(二)日程安排

10月31日下午18:00前已成功审贷且愿意续贷的同学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5)并发送至学权邮箱(xsqyb2023@163.com)

三、贷款发放事宜

1.12月,经办银行完成首贷和续贷同学贷款发放,贷款直接汇至学校收费收缴专用账户上;

2.学校财务处集中结算,多退少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校园地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进行。每位贷款申请人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可以自主决定本学年是否续贷,选择续贷不影响次年贷款。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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