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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25    作者:     审稿:     点击量:


202120222023级小班:

现将2023-2024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以及相关材料上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28名;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7名;社会捐资奖助学金——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全院评选6名,其中二等奖1名,奖励金额6000/名;三等奖5名,奖励金额2000/名;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全院评选2名,奖励金额2000/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必须至少获1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院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认定)。

3.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五)社会捐资奖助学金——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深贫县专项培养计划(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日程安排

(一)电子档资料提交时间:928日—302000

满足参评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国家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6并由小班班长按奖学金分类别按照“班级+**奖学金”(如:人力202201+国家奖学金)打包发送至邮箱:ggglxy_xxb@163.com

(二)纸质档资料提交时间:10812:30-14:00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要求手工填写,有照片,参考附件8)、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请申请同学于10812:30-14:00将纸质档文件交至7313

(二)国家奖学金奖答辩

学院将举行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会(请参评同学提前准备答辩ppt,答辩形式为:5分钟自我陈述+3分钟评委提问),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院网公示评选结果:10122000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分别于101214前公示。

2.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助学金结果于1015日前公示。

(四)申请系统填报:1019日前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采用系统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系统填报(电子档详见附件2、附件3)。拟评学生通过系统申请,学院、学校审核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纸质申请审批表的报送版本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导出集中发放给学院,学院组织学生按要求完成签字后报送学校,签字报送工作另行通知。

2.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获得者线上申请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获评同学填写申请后,由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报学校评审。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限额指标内进行评审;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学金之间不可重复获得。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将于1231日前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社保卡中。各申请学生务必核查自己是否已有本人社保卡,若没有,及时办理本人有效社保卡,不满18周岁的学生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并在学工系统完成卡号信息登记

工作联系人:银老师,电话:0835-2883208

张子瑞,电话:19150100105

 刘玥岑,电话:17780773051

如有疑问请咨询QQ群100190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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